淮阳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线,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采取四项措施狠抓民商事案件质量。 一是做好案件立案接待工作。对待来院起诉立案的当事人,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讲解和书面告知所立案件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是做好案件证据审查及庭前工作。严格审查案件立案时有关证据材料,指导当事人举证,案件承办人认真做好开庭前的证据交换、制作财产保全法律文书等,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利。 三是做好案件立案排期工作。对审理或执行的案件均实行排期开庭或排期送达执行通知书,以下发通知书形式及时告知当事人开庭日期和履行义务期限,并发放各类诉讼、执行风险提示材料。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等困难群众起诉、申请执行的案件,优先办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做好案件监督工作。通过院里规定审限和法定审限相结合,使案件审理整体提速,对各类案件进行督办。认真落实案件审、执期限制度,有效防止案件超期积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