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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以“四个强化”促进执行工作

〖信息来源:淮阳县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11 〗
 

 今年以来,淮阳县人民法院坚持执行与审理并重,以执行促进审理,采取“四个强化”推进案件执行工作,有效避免了因执行不力而导致信访案件的发生。

    一是强化案件质量,打好执行基础。教育干警解决执行难必须从抓审判质量入手,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息诉服判率,为案件下步顺利执行做好准备。充分认识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加强执行人员的力量,提高执行人员的素质,为顺利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干警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为干警“充电”“输血”。把社会主义理念贯穿于审判与执行工作始终。引导干警公平、公正、高效地裁判和执行案件,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或和解,促成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极少数拒不履行裁决义务,甚至无理阻挠、暴力干涉干警执行的,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三是强化实体程序,及时解决问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原裁判文书确实存在问题的,当事人又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情况,应当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确保得到公平公正的法律执行依据。

  四是强化调查研究,及时反馈信息。努力解决好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常将执行中反映出的新问题反馈到审判业务庭,真正实现审判考虑执行,执行促进审判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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