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根据县委《淮阳县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我院提出了开展此项活动的明确的指导思想、要求和基本原则,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使学习实践活动紧扣检察机关的职责和工作实际,着力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推进我院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目标要求是,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机制,促进科学发展,努力达到:统一执法思想上有新收获,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成效,创新工作机制上有新突破,促进科学发展上有新举措的总体要赤求。基本原则一是继续解放思想。结合恢复建院30年来的经验,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检察工作规律的认识。自觉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适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促使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是突出实践特色。紧紧围绕确定的目标要求,着眼于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结合起来,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查找差距对照实践来进行、制定措施以实践为依据、解决问题用实践来推动、检验成效以实践作标准。三是贯彻群众路线。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之源、胜利之本,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价活动成效好坏的重要依据。四是正面教育为主。把强化理论武装摆在重要位置,引导干警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激发内在动力,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注重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觉查找剖析问题,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干警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本次活动从2009年3月下旬开始,到8月底基本完成,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调研(2009年3月下旬——4月底) 1、动员部署。(1)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市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2)组建学习实践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3)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并确定具体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4)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和部署。 2、学习培训。(1)明确学习内容。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丰富学习形式。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进行学习。(3)紧密联系实际。要围绕“五个关键问题”,即科学发展观是什么、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为什么、科学发展观为我们带来了什么、科学发展观要我们做什么、现阶段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应该做什么,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不断加深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开展解放思想讨论。进一步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讨论,引导大家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权力观、政绩观。院党委要重点围绕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以及检察机关如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等问题进行讨论;各部门要重点就如何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如何更好地做到执法为民组织集中交流活动。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追赶跨越”这一主题,举办各种座谈会、交流会、研讨会,把解放思想讨论引向深入。通过解放思想讨论,使全体人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有新提高,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开阔推进检察工作的思路,在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大问题上统一思想。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 (5月上旬——6月底)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委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主题,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四对照、四查找”:对照科学发展的新要求,认真查找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先进经验,认真查找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发展阶段的新变化,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政策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认真查找为民务实、清正廉洁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深刻分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前,党委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换看法,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要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邀请部分老干部列席,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2、形成分析检查报告。(1)坚持实事求是。党委分析检查报告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在回顾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充分运用学习培训、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查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确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思路、工作要求和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等。(2)深刻检查分析。党委分析检查报告由钱诚检察长主持撰写,突出检查和分析这两个环节,切实做到查摆问题突出客观性、剖析原因突出深刻性、明确方向突出科学性、整改落实措施突出可操作性。(3)反复修改完善。分析报告初稿形成后,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经院党委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反复修改,不断完善,使分析检查报告形成的过程成为深入学习、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凝聚力量的过程。 3、组织群众评议。党委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坚持代表性、层次性和广泛性的原则,合理确定参评人员的范围。评议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进行。针对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等方式,保证群众评议有序开展。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 (7月上旬——8月底)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认真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把院党委分析检查报告提出的整改落实措施具体化、责任化、制度化。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做到“五明确”,暨整改落实内容明确、整改落实时限明确、整改落实目标明确、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人明确。 2、集中解决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立足本院的职能,注重从宏观政策层面研究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采取有效方式,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及时解决。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四事”:影响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大事、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难事、阻碍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急事、关系民生的实事。要下大力气解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办好几件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 3、完善工作机制。及早着手,充分借鉴学习成果,充分运用党委分析检查报告,勇于突破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束缚。认真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废、改、立工作做出安排。结合深化检察改革,推进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后,做好总结工作,向全院通报。 为保证活动落实到位,我院严格组织领导。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在院党委统一领导和市院、县委、政法委指导检查组指导下进行,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抓好落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每个阶段都要周密安排,精心筹划,及时向市院和县委、政法委指导检查组汇报情况,提供信息,争取指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活动,加强具体指导。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实施方案和计划安排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注重加强舆论引导。要求各部门要把思想发动贯穿始终,引导干警自觉克服自满情绪、厌倦情绪和应付情绪,调动大家搞好活动的热情。要高度重视对检察机关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积极争取媒体的支持,因地制宜运用周一例会、《淮阳检察》、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交流学习心得,展示活动成果,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三是要加强督导检查。活动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活动情况,总结推广经验,鼓励探索创新,研究解决学习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听取汇报、暗访抽查等形式,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讲评,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各部门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及时分析讲评活动情况,确保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是要坚持统筹兼顾。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强化素质年”活动结合起来,与“质量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向陈海宏同志学习”活动结合起来,与本部门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好学习实践活动和各项检察工作的关系。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检察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检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上,用各项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