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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与司法

〖信息来源:周口市检察院纪检书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9-03-31 〗

 

看病与司法有关系么?不说多,至少有三。

一是病人与案子的共性。医方对疑难杂症的病人拒绝施救或保守治疗,与司法机关对疑难杂案的推脱和保守办案异曲同工。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有云:“人之所病,病疾多;而医之所病,病道少。故病有六不治:骄恣不论于理,一不治也;轻身重财,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适,三不治也;阴阳并,藏气不定,四不治也;形羸不能服药,五不治也;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有此一者,则重难治也。”扁鹊的意思,简言之便是蛮横不讲理的不治;要钱不要命的不治;吃穿没规律的不治;气血错乱的不治;身子虚到药都喝不下去的不治;选择鬼神疗法的不治。

从人权的角度看,除了最后一条无可厚非之外,前五条规则皆能废了。每天那么多蛮横无理轻身重财衣食不适气血两虚的病人找上门来,医院能一律不治么。药王孙思邈做人比扁鹊厚道,他曾言“人命至重,有贵千金。”这就说明了病人至上。而事实是,当下有些医疗机构并没完全做到人命至重,也不奉行来者不拒往者不追的中正态度。见到有油水的病人留他多住几日,遇到疑难杂症和病入膏肓回天乏力的,怕积极的治疗手段会把人治死,则要求病人转院。即使留下了也选择保守疗法,开些常规药和保健药,服后既无大碍又无风险,往往是患方没少花钱,病情却变本加厉。

司法实践中也是案子至上,而事实是很多办案人员都跟扁鹊一样不愿费心办理复杂疑难案件。有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建议不捕或不诉的;有动辄就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有干脆说自己能力不足办不了,把案件推卸给他人的。挑明了,就像怕治病治死人一样,为避免出现错案,怕被错案责任追究到自己,但求明哲保身。

二是医疗事故与错案的共性。医疗事故与错案皆不能绝对避免,但治死人的并不一定是医疗事故,无罪案件也不一定是错案。

“一定要把某某案办成铁案。” 新闻媒体或领导讲话中常闻此言,以哲学的相对性和儒学的时间往返性来说,任何案子都不是铁的,说不得哪一日就有了新证据证明它是纸糊的。因而这句话就像“一定要把病人治好”一样令人忐忑狐疑。

在司法过程中有两个无法回避的概念,即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法律真实是案件证据所反映的具有法律意义之事实,客观真实则是案件之绝对真实。日本刑事诉讼法学家藤重光教授说,真正的绝对真实,只有在神的世界才可能存在,在人的世界,真实是相对的,诉讼领域中的真实自不例外。一旦事发即成历史,而历史是无法真实再现的,司法机关的办案设备暂时没有先进到能带队坐着时间机器回到过去去揭示真相,只能靠收集证据,尽可能地重现案件实况。由于人类认识的局限性和种种客观因素的制约,法律真实永远达不到客观真实,只能以渐近线的形式无限接近之。这条渐近线上的坐标距离原点越远,就距离真相越近,但绝不会与XY轴相交,故而出现错案的几率只能无限减小,却不能绝对避免。

医疗事故也同样不能绝对避免。假设有既气血两虚不能喝药又强烈要求扁鹊治病的患者,他总不会面对百般跪求而见死不救。药既然喝不了则动手术吧,难免手术动到一半,别的人能撑得住,这气血紊乱的家伙却一命归天了。

但作为一个医生,可不能因为怕那些有可能手术途中就一命归天的患者而拒绝医治。即是说,不能根据病情来决定是否动手施救或保守治疗,司法机关就更不能根据坐标与原点的距离和把案子办成“铁案”的几率来决定要不要保守办案。

三是医者和办案者的共性。职能不同,当有之态度却大可一致。

说穿了扁鹊是嫌麻烦,六不治中,六者占其一的患者有很大的几率治不好,但剩下的几率则有救。再高明的国手也不能包治百病,医生只有接触到大量的疑难病症才能提高自己的医疗水平,为民造福。同理,司法人员不办理疑难杂案也不能全面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黑泽明的代表作《罗生门》中有个本当十分简单的杀人案。但因叙述者立场和视角的转换,观众竟看到了四个不同的故事版本,结果强盗、女子、丈夫、樵夫四人皆成了杀人犯。可见,公诉人员认为构成犯罪的,审判人员未必同意,从这个角度讲,一些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被判决无罪不能说明就是错案,更不能说明办案人员水平低,办案有问题。那种一谈无罪就色变的办案态度断不可取。

一个医者,当置自己的名誉利害于病人的安危之后,由此可知,扁鹊从技术上说冠绝天下,从德行上说远不合格。办案者越发不能学扁鹊,不顾放纵犯人和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可能性,推卸保守,只管着自己一辈子不出事故。这种态度安全可靠,却时常贻误了一条本可获救的性命和纵容了一个本该正法的罪人。

治病办案皆有风险,医者和办案者至要的是态度认真心思缜密,本着良心和良知对患者和案子充分负责,不能怕责任追究和名誉损失,秉承“人命至重,有贵千金”去正确看待案件的结果,放开手脚,轻装上阵,大胆办案,不枉不纵。

就像重医德的医生非但要治身,也要治心,自外下药自内说服,从肉体和观念上去改善患者一样,办案者也当内外兼修,胆大心细。治死人未必是事故,无罪案未必是错案,同时,一辈子没治死过人的医生未必是良医,一辈子没犯过错的办案者未必是优秀的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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