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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转发淮阳县检察院《“四个三”工作法实现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制度化》

〖信息来源:淮阳县检察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0-07-30 〗

淮阳县检察院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断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力度,通过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实行“四个三”工作法,即“三对照”、“三回访”、“三制度”、“三举措”,实现了全县99名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率和重新违法犯罪率均为零的工作目标,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第13期“经验交流”全文转发了淮阳县检察院 《“四个三”工作法实现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制度化》。淮阳县检察院钱诚检察长批示:高检监所厅以“经验交流”的形式转发我院做法,充分肯定了院监所科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的成果,望监所部门要继续细化实行“四个三”措施,巩固扩大工作成果。院机关各部门都要以监所科为榜样,扎实进行工作创新和机制创新,力争更多的创新成果被高检、省院肯定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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