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作为传统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所当然地应成为我们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检察机关如何服务新农村建设,是摆在每一位干警面前的现实命题。首先要强化执法为民、服务为本的观念,坚决克服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是与己无关,没有多少联系的思想,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要从办理具体的民行申诉案件入手,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以实际行动服务于民、取信于民。 为此,我院开展了服务农村改革发展调研活动,了解了人民群众目前对检察机关的需求,找准了基层检察院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一、近年来淮阳县涉农案件基本情况 通过对我院2008年至2001年5月办理的80件涉农案件进行分析,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因邻里纠纷等引发的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权利案件共14件,犯罪嫌疑人多为中老年人,且为主要劳动力,这类案件的处理结果对农村稳定影响较大;二是盗窃、抢劫、侵占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居高不下,共62件,主要以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青少年涉案比重较大;三是盗伐田间地头树木等破坏生态资源案件时有发生,共7件;四是村干部职务犯罪苗头依然存在。 二、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任务 解决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必须工作重心下移、工作力量下移,贴近乡村、贴近社区、贴近群众,紧扣检察工作实际,准确定位,拓展服务功能,为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打击犯罪,着力维护农村稳定保障全面进步。一是严厉打击农村多发易发的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严重危害农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加大打击破坏农业生产和坑农的犯罪。要尽最大可能挽回农民群众的损失。三是依法监督和查办医疗卫生等机构在服务“三农”过程中索贿受贿等行为以及救灾、扶贫、捐献款物中的贪污、挪用、渎职等行为。四是充分发挥诉讼监督作用,认真受理涉农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二) 预防犯罪,从源头上治理涉及“三农”的案件。一是在批捕起诉环节,对发生在农村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原因、规律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加强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降低犯罪率。二是积极开展对涉及“三农”的职务犯罪进行有效预防。三是在农民群众的信访环节,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发挥控告、申诉、举报的“窗口”作用,积极排解矛盾,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四是在青少年检察维权环节,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维权力度。通过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常识教育,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法制宣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使他们不仅知法、懂法,更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办好实事,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发展。检察机关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把为农村办几件实事列为工作重点,加强部署,积极组织实施。着力在延伸触角,服务为民,狠抓办案,强化息诉方面,为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作贡献。但同时还要注意应以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基础,以解决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民生问题为重点,不能泛化服务,更不能越俎代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