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法院从明确责任入手,严把四个关口,厉行五个严禁,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警车管理。该项制度实行五年来,未发生一次违规使用、违规停放和违章驾驶等问题。该院的做法是: 一、明确三个责任。一是明确驾驶员的责任。规定警车必须由警车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警车借给他人使用;警车驾驶员在接到非警务用车的通知后,有权拒绝出车;应当拒绝而不拒绝的,追究警车驾驶员的责任。二是明确分管警车领导的责任。该领导负责对申请用车的理由、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审批,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警车;有权对警车进出院时间、使用情况以及车辆停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责任为驾驶员排除因拒绝违规批准、请求用车所面临的压力,并对违规使用、违规停放等涉及车辆管理的问题承担领导责任。三是明确值班领导的责任。规定每日值班的院领导对出院警车的派车手续要进行严格审核,并及时进行登记,对未经批准擅自出院的警车予以放行的,追究其值班领导的责任。 二、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把警车使用审批关口。院党组成员的警务用车由分管警车的领导审批;各法庭警务活动使用自有警车由各该庭庭长负责审批。二是严把八小时以外及节假日警车使用审批关口。八小时以外及节假日,警车全部封存在法院院内,确因警务活动需要动用警车的,由值班院长审批。三是严把警车进出法院登记关口。警车在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进出法院要履行严格的审批、登记手续,驾驶员持值班领导的审批手续交值班人员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出法院,值班领导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警车。四是严把值班交接关口。值班交接时,交接人员要共同清点院内警车,核对警车出入登记薄,查对无误后方可交接。 三、厉行五个严禁。一是严禁驾驶警车到旅游景点;二是严禁使用警车走亲访友办私事;三是严禁警车在酒店、娱乐场所乱停乱放;四是严禁在学校门前停放警车、乱闪警灯、乱鸣警笛;五是严禁使用警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规定警车驾驶员违反规定被通报一次,除承担相关责任外,扣除其当月的出车补贴;累计被通报三次,责令其自动下岗,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