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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法制宣传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10 〗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和我市严厉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我局印发了《关于在打击“两抢一盗”活动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活动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通知》从以下七个方面对活动的开展做了具体规定:一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开办专题专栏进行宣传。二要充分利用河南法学网、当地政府网和有关网站进行宣传活动。三要发放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法制宣传资料。四要出动宣传车,深入城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五要在城乡繁华地带、公共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六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墙报开展宣传活动。七要组织法制文艺团体、电影队深入城乡进行法制宣传演出。
    为保证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宣传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积极组织,强化措施,认真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按照市局〔2008〕年15号文件《关于在打击“两抢一盗”活动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的通知》和年度责任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要求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人民群众与不法分子作斗争的自觉性,营造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法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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