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司法局对加强农民学法用法提出新要求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10 〗
为全面贯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我市农民学法用法工作,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全市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提出新要求。 一要大力开展农民普法骨干的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县(市、区)、乡镇党校、行政村普法学校、普法夜校、文化大院等阵地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普法宣传员进行法律培训,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天。通过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带动全市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对农民的普法教育。《通知》要求,周口电视台、周口人民广播电台、周口日报社要把对农民的普法宣传作为一项公益性社会活动,切实办好农民学法用法专题、专栏,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县(市、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农村有线广播也要采取灵活方式,开辟农民学法专栏、专题,向农民普及法律常识。各乡镇、行政村、集市都要设普法辅导站、法律图书室(角)、法制宣传栏、普法长廊,为农民学法用法提供便利。 三要组织普法宣讲团,深入农村宣传法律知识。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律师、公证人员、法援工作者、法学教育工作者、法律志愿者等组成普法宣讲团,深入各乡镇、行政村、集市宣传法律,送法下乡,送法到农户。通过宣传法律知识,帮助农民学法用法,树立法制观念,提升法律素养。 四要组织法制文艺团体和法制电影放映队深入城乡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活动。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农民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农民学法用法工作,健全完善普法保障机制,把农民学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农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通知》还规定,对于各地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市市相关部门将联合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督促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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