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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督双审:周口反贪案件质量实现历史突破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09 〗

点击周口检察机关五项历史记录(之三)

 

“双督双审”助推反贪案件质量实现历史突破

                              安琪     李俊义  靳登高

2007年,周口检察机关反贪工作打了一个漂亮仗,在稳步提升查办案件数量的基础上,办理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质量有了一个大的飞跃: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77201人,法院作有罪判决156174人,有罪判决率达创记录的88%,与2006年相比增长了21个百分点。这一成绩的背后,是他们推出的“双督双审”机制。

重大案件跟踪督办制:严防案件“缩水”

案件立案时雷声大,结案时雨点小,初查时发现问题很严重,涉案数额很大,可是案件随着查案的深入,涉案数额越来越少,于是大案变小案,小案变撤案。这种案件的“缩水”现象,一度让周口检察机关党组头疼不已。“个别案件也可能确实因为线索有误,导致最终不能查实,但是大量案件的严重缩水就不能说没有问题了。”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敏锐地发现,案件缩水普遍存在,尤其是在县级反贪部门,利益驱使、人情干扰、初查不到位等都是导致案件缩水的一个个漏洞。于是推行重大案件跟踪督办成为他们防止案件缩水的一剂良药。

重大案件跟踪督办制度主要是针对贪污50万、挪用100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在保证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立案环节就由市院派员全程参与进行监督。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监督的方式及紧密度也有所不同,保证跟踪监督案件的每个环节都在市院掌握之下。2007年市院共跟踪督办县院重大案件8件,全部成功办结,全市反贪案件成功办结率创历史新高。采访中反贪干警谈出了心声,“有了跟踪监督,大家每个人内心的弦都绷紧了,案件的每个环节都经过严格把关,漏洞自然就会少,案件缩水现象就会消失。看着案件查一个成一个,我们心里也舒服。”

疑难案件突破督导制:破解基层院案件启动、突破难题

基层院在查办一些犯罪主体有特殊背景的案件和一些复杂疑难案件时往往外界干扰比较多,在案件启动和突破上都难度较大,所以基层院查办重特大、疑难案件的突破率和成功率相对较低,案件很容易流产。等案件流产后,时过境迁、证据流失,市院再介入力量挽救,已是无力回天。

为解决这一难题,周口市院反贪局打破常规,对重大疑难案件,由市院牵头,抽调县院骨干力量配合侦查,在明确侦查方向的基础上迅速突破,待案件突破后再交由县院在市院督导下继续办理。为了排除来自案件来源地的种种干扰,市院提出“案件异地办理”办法,市院将案件突破后交给发案地以外的基层院继续办理,使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发挥不了作用。

2006年,群众举报某县一科局级干部涉嫌挪用公款5万元,市院反贪局发现该案线索十分模糊,如果由县院直接办理,加上外界的重重干扰,此案很可能就立不成。市院决定,以此案为契机开展一次由市院牵头突破一批科局级干部犯罪案件的系列行动,该案犯罪嫌疑人最终被认定挪用公款200余万元、贪污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8年,该案的成功办理开创了重大疑难案件突破督导机制的先例。2007年市院突破督导案件16件,成功办结16件,成功率高达100%

 强制措施变弱审批制:防止案件“一保了之”

“在自侦案件的查办中,基层院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本是他们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以前市检察院对此不做具体审查。但是去年一个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的贪污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居然怎么也找不到人了,造成案件处理非常被动。像这种不严格按规定变弱强制措施的案件,往往会导致一取保就不了了之,所以我们从2007年起对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尤其是逮捕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弱化强制措施的案件,一律由市院审批。”市检察院反贪局长许明强道出了他们推行强制措施变弱由市院审批制度的初衷。

市院反贪局创造性地将强制措施变弱上提一级管理,要求基层院办理反贪污贿赂案件时对于需要从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案件,一律要到市院进行汇报,市院经集体研究后进行审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批。2007年一个县院到市院汇报黄某涉嫌贪污案件,县院拟对黄某取保候审,市院综合全案发现黄某的情况根本不符合取保条件,未予批准,最后法院认定黄某贪污17000元,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这项制度实行后,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无一起因取保候审而流失的贪污贿赂案件,明强制措施变弱案件汇报审批制度基本杜绝了案件一保了之的现象。

有问题案件调卷审查制:为“病案”切脉问诊

基层院在办理贪污贿赂案件中,每年都会有个别案件由于种种原因而中途夭折,有些变成久拖不决的积案,有些无奈之下作撤案处理。对于这些有问题的“病案”,尤其是拟作撤案处理的案件,以往市院也要求基层院由案件承办人进行汇报请示,市院在听取汇报后当即给予批示。这就容易出现由于汇报人根据自己的个人理解和观点进行汇报,使市院不能完整把握案件事实证据,造成偏听偏信、错误决策的现象。

为改变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切实帮助基层院为那些有问题的案件查明“病因”,“辩证施治”,市院决定不再简单听取汇报,而是直接把那些问题案件的案卷调到市院,由市院组织办案能手进行审查,专家会诊,查明“病因”,实施救治。

2007年,市院集中调取基层院20余件积案进行审查,总结出形成积案的原因,提出对策,并写出专题调研报告。针对侦查不到位、强制措施采取不当、嫌疑人潜逃等积案原因,采取不同措施对全市积案136人集中处理,除26人在逃外,其余110件全部办结。经过这次集中调卷审查,困扰多年的积案问题烟消云散。市院还对当年办理的8件个案调卷审查,成功办结6案,纠正不该撤案的案件2件。县院办理的一件挪用公款案,由于侦查部门和起诉部门存在争议,导致案件搁浅,市院审查后对县院提出指导意见,此案得以继续诉讼,最终成功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

“双督双审”从程序到实体全面保证了反贪案件整个诉讼过程的质量,全省案件质量检查中周口市院查办的反贪污贿赂案件100%的优秀率及判决率上升的21个百分点无不见证了周口反贪“双督双审”机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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