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某等七人团伙抢劫案被郸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张某等七人,年龄最大的18岁,最小的16岁,在上网时结识,多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由于受到互联网及社会诸多不良因素的影响,他们大多在生活上养成了好逸恶劳、挥霍成性的习惯,手头无钱时便不择手段,在2008年2月至3月短短一个月时间,他们结伙使用暴力、殴打、威胁恐吓等手段,先后在郸城县城关镇张庄北边的火车道附近、郸城商贸城内、商贸城联华超市门口、城关镇一中对面等多处疯狂作案8起,分别抢走被害人现金、手机、戒指、电动车、自行车等财物,导致人心惶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