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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官凡心友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2-29 〗

 

    2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隆重表彰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及全国三八红旗手,我市淮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凡心友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凡心友,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20多年来先后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00多起。无一发还改判、无一矛盾激化、无一涉法信访,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从他身上表现出现出新时期人民法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心系群众、赤诚为民的优秀品质。凡心友同志因政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民商事审判先进工作者、河南省“十大杰出法官”等。2006年,周口市中级法院作出在全市法院向凡心友同志学习的决定,中共周口市委政法委员会发出在全市政法机关向凡心友同志学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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