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建立周口师范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2-29 〗

市中级法院院长张明山和周口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军为“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现场
2月29日上午,春光明媚、春意盎然。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周口师范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挂牌仪式在市中级法院十五楼会议室隆重举行。在热烈的掌声中,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山和周口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军法共同为“教学实践基地”揭牌。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士民、周口师范学院副院长马金岭分别致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明杰主持了揭牌仪式。市中级法院在周全体党组成员、所有业务庭部门负责人以及周口师范学院政法系师生代表参加了今天的仪式。 市法院李士民副院长在致辞中指出:“教学实践基地”在市中级法院的建立,为周口师范学院政法系的教学科研提供了一个实践的平台,同时,也为在校学生提供了一个开阔视野,丰富知识的机会,可以帮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知行合一,培养实际操作能力,更好地方便学生了解、熟悉、掌握法院工作,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为将来学生踏上社会,融入社会,奉献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李士民副院长要求市法院相关部门要尽力为实习学生提供生活及工作方便,并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带教工作。学生在实习期间,带教法官除进行法律实践教学外,还要对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李士民副院长希望,通过教学实践基地的设立,更进一步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师范学院马金岭副院长在致辞中对市中级法院给予周口师范学院办学提供的热情、周到、细致、积极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这次教学实践基地的建立,是市中级法院担当社会责任,关心、支持法律人才培养的新体现,希望通过双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来共同建设好这块“融入法学界、深入务实界的互动平台”,并通过这一平台,开展更广泛、深入的合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力量,为周口乃至全省全国输送高素质、高质量的法律人才。 据悉,此次活动的兴起,源于在2月18日召开的市二届政协二次会议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周口师范学院政法系赵桂兰教授提出在市中级法院建立“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议。市中级法院党组对此建议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政治部等相关部门与师范学院主动联系,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经过精心组织,“教学实践基地”遂正式挂牌成立。近期,第一批共有11名学生将分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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