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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暨鉴定人破产管理人培训班今日开班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12 〗
 


培训班开班场景

    7月11日上午,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暨鉴定人破产管理人培训班在华林酒店正式开班。省高院司法技术处处长齐守文、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士民出席开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市中院民三庭庭长刘克、培训中心主任展长敏列席会议,全市各基层法院主管院长、技术室主任、各评估机构、鉴定机构代表50多人参加培训。开班仪式由市中院技术处长长张振国主持。

    开班仪式上,李士民副院长首先致词。指出:此次培训班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需要而举办的,中院党组和张明山院长对这次培训工作很重视并提出要求。目的就是通过统一培训,全面推动我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不断创新,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就。为使司法技术、破产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系列司法解释,确立了司法技术工作的职能,对司法鉴定人、破产管理人等中介机构参与司法审判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为确保人民法院作出公正、高效的裁决,需建立一支懂法律、精业务、高素质的技术队伍作保障。

    李士民副院长强调:目前,中介机构繁杂、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严重影响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新期待的提高,提升司法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对司法技术处工作提出的标准、要求将更高,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工作中注重经验的总结和归纳,提升业务技能水平,更好的为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服务。

    随后,省高院司法技术处处长齐守文对周口中院司法技术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司法技术工作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作了详细的讲解,重点介绍了司法技术工作中鉴定、评估程序、方法和注意事项及省高院在司法技术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最后,齐守文处长对周口司法技术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提出了要求,珍惜这次培训机会,结合理论与实践,全心投入培训工作中,进一步丰富业务知识,提升业务技能,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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