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严格依法办案,公正高效地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使法院工作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确保奥运会到来之际,无一例赴京涉法信访案、无一例违法违纪案、无一例裁判不公案发生,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确立了把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院工作重心的基本思路,适时采取一系列硬性措施,着力培养好法官队伍的四种能力,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执行法律政策能力。针对当前农村经济发展正处于“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交织新特点,确立了“严、快、好”的刑事审判工作思路,要求在刑事审判中始终要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严格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法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宽严相济等原则,有针对性地打击那些严重危害安全、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那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两抢一盗”刑事犯罪。在农村,要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截留国家财政补贴、农业投入和救济款物、侵占挪用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特点的犯罪,尽最大可能挽回农民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民事案件特别是坑农、害农、损农案件,确保人民群众以正当诉讼程序来维护其合法权益。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宣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以辖区基层调解组织为前沿,以公正司法为主心,对农村多发性常见性民事纠纷,切实做好“三个侧重”,即:重调解、重普法和重回访的方法,既顺利结案,又维护社会和谐。在处理案件时,在庭前、庭审、庭后三个环节不失时机的进行调解,以感情融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尽量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建立重大问题调研制度,制定解决方案,做好各种矛盾纠纷的防范工作。 开展综合治理能力。根据形势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规范、引导和震慑作用,力求从整体上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有重点地实施了三项工程:组织建设工程、 “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综合治理工程。并实施五抓战略,为维护社会稳定打牢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即抓普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抓预防,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抓重点,解决综治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抓联络,做好跟踪帮教工作;抓落实,防范和减少重违法犯罪。对治安比较混乱、涉及职务犯罪率比较高的乡镇企业、金融机构,建立网络,做到定期检查,定期回访,把可能诱发的不安定因素消除在基层。 实施司法救助能力。从立案、审理、执行三个环节入手,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在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施行的《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基础上,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实施司法救助的若干意见》,建立醒目标牌,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规定凡符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只要符合减、免、缓交诉讼费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批准。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制度。专门制定了《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将执行救助专项资金的使用限定于申请执行人极度贫困,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易导致社会不安定的交通事故和人身损害赔偿、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特定案件。设立了专用账户,规定了发放程序,成立了执行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切实做到专户、专用、专人管理。 自上述硬性措施实施3个月来,该院共依法审结刑事案件56件,平均办案件周期不超出15日,民事案件224件,调解撤诉率在60%以上,为特困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6万余元,为重点地带授法制课6次,听讲群众达12000人(次),无一例举报法官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的信件,无一例赴京信访案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