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百姓诉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新期待,河南省周口市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点和出发点, 3月15日,该院2个巡回审判合议庭,分派到基层,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把庭开到老百姓的田间、地头,为百姓撑起维权“保护伞”,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赞誉,被群众亲誉为“老百姓自己的流动法庭”。
变群众上来为法官下去 针对人民群众因交通不便、身体不适、生活窘迫、经济拮据等方面的因素,该院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为减少当事人劳累奔波之苦,在去年全面推行 “马锡五审判方式”基础上,适时出台了《关于开展巡回审判的实施意见》,创新巡回审判工作机制,成立了两个巡回审判合议庭,变过去“坐堂问案”的方式为主动到案发地巡回审理案件。变过去“坐堂问案”的方式为主动到案发地巡回审理案件,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 把庭开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 该院坚持以人为本,以下乡办案便民而决不扰民为基本出发点,坚持在开展巡回审理案件时,把庭开到老百姓熟悉的村委会、农家院落、田间地头,与当事人面对面交谈,身贴身对话,用当地老百姓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进行诉讼活动。尽量减轻老百姓的压力感和紧张感,让其像以拉家常一样放松心态参加诉讼。针对老百姓的举证和质证能力不足等情况,法官可根据庭审需要随时转移开庭地点,把庭转移至证据或新证据所在地,现场取证、质证,查清事实,定纷止争。 就地受理,就地办理 在巡回审判过程中,遇到群众反映需裁决的纠纷,属于法院管辖的,简化立案的程序,就地立案,就地调查,就地取证。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就地开庭、及时办理。对于争议较大,事实不清的,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择日开庭审理。对于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做好接待、解释和引导工作,积极和有关部门联系,告知群众解决问题的渠道。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消化在基层。 调判结合,调解优先 该院牢固树立调解为先的巡回审判理念,树立“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以“调解年”为契机,在调解的方式、方法上下功夫,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审三大环节,综合运用法律、道德、伦理、情理在内的立体调解方式,力求调解结案。同时,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三项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调解工作模式。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的法律、社会效果。 提供法律咨询 现场解答问题 在巡回办案的过程中,对人民群众遇到的烦心事、闹心事及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要现场解答清,邻里间遇到的小磨擦、小纠纷、小矛盾要现场解决清,在办案件中所反映的有关疑点要现场阐明清。对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最大限度地当场办理清。让巡回审判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老百姓自己法庭,成为说长论短、明辨是非、老百姓说理的“公堂”。对于人民群众起诉、上诉,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群众,代写诉状、上诉状,切实方便群众。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观念,把遵守法律作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该院精心选择在农村比较典型和倍受村民关注的赡养、抚养、相邻权纠纷、征地补偿等类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在现场开庭审理的同时,进行以案说法。通过活生生的案例,是非曲直的客现评断真实展示了案件的全貌,使人民群众耳濡目染的受到道德和法律的教育,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短短3天时间,该院2个巡回法庭就审理赡养、婚姻、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等纠纷案件39件,调解结案3件,接受人民群众法律咨询180余人次,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赞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