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保障金融安全为己任,进一步加大金融领域各类案件的审判工作力度,把依法打击金融犯罪和及时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适时确立“严、快、好”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实施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为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保障金融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严即严厉打击。突出“严打”重点,重点打击伪造、贩运货币,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逃汇、套汇等犯罪活动及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尤其是在当前顶风作案涉及贷款、集资、票据、信用证、信用卡、有价证券、保险合同的金融领域的诈骗犯罪和洗钱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严格执行刑事法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刑罚原则,依法正确地定罪量刑,确保罚当其罪;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宽严相济,恩威并用,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罪犯,依法给予从宽处理;严把案件质量,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防止人为“降格”或“拔高”处理的现象,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快即快速反应。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审判力量,确保及时有效地打击金融犯罪不贻误战机。快速立案。凡符合立案条件的,2小时内办完立案手续。快速审理,建立速裁机制,完善出台了《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便化审理操作规程》、建立了普通程序简便审、疑难复杂案件化解审、简易案件快速审的效率机制,加快审判节奏。凡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的,及时开庭审理,及时宣判,确保对严重金融刑事犯罪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快速研究,设立了研究金融刑事案件专门机构——刑事审判专业审委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随时研究,随时定案,随时开庭予以判决。 好即服务保障好。坚持控辩双方诉讼中地位平等原则,将诉讼活动的重心移到法庭上,不因国家公诉对被告人实行“有罪推定”,证据不足,依法宣告无罪。坚持做好对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判前法律教育、判中认罪教育、判后服法教育,将惩罚、改造和预防犯罪相结合,实现刑罚的最终目的。诉讼活动监督好。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现象。司法建议好。针对金融部门疏于管理、教育缺位、责任追究措施不力现象,在对被告人量刑处罚的同时,适时向当地多家金融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金融部门加强信贷人员的业务管理,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业务考核和信用评估制度,建立和实行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为基础的审贷分离制度,建立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信用评估、贷款审批、贷后监督的长效运作机制。 “严、快、好”工作思路与目标的确立,为有效打击金融犯罪提供了制度和机制上保障,1至3月份,该院共依法审结涉及金融犯罪案件12起,其平均审理周期不足15日,有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实现了政治、法律、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