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其明,男,汉族,1969年3月生,河南淮阳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执行员。多年来,他先后执结各类案件2000件,尤其是“百日执行风暴”活动开展以来,先后执结各类案件103件,执结标的300多万元,无一起矛盾激化、无一起涉诉信访事件发生。他多次被评为项城市人民法院先进个人。 一是爱岗敬业、敢于碰硬。郑其明同志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宗旨和座右铭,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特别是在执行工作中,他更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和极大的工作热情,“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案件质量、注重综合效果”是郑其明同志对自己工作的要求,他平时十分注重加强自身的修养,勤奋好学,钻研业务,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对现行的法律法规都能够认真学习,全面掌握,以使自己成为熟悉法律、服务群众、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业务精通、品行良好的新时期好法官。2016年9月在执行某公司买卖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一开始拒不配合执行工作,鉴于被执行人法人代表正担任人大代表的时机,郑其明同志一方面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另一方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项城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司法建议书,由市人大常委会督促该法人代表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最终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该案成为异地执行的成功案例。郑其明同志业务能力强,在执行工作中既能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又能积极创新,探索新的执行方法和技巧。从而办理了大量重大疑难案件,是有名的执行能手,每年都被评为院先进个人。 二是忘我工作、无私奉献。郑其明同志吃苦耐劳、勇于进取、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今年8月份,他在执行一次交通肇事案时,正赶上自己岳母生病住院,妻子一个人无法照看,此时,接到被执行人正在外地的消息,还未来得及看自己岳母、安慰爱人,便匆匆赶往石家庄,经过多方查找,终于将被执行人找到,为案件的执行奠定了基础,申请人深受感动。在此案中,他还大胆追加保险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使得案件得到顺利执行。这也是我市法院第一次追加应负理赔责任的保险公司为被执行人,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熟悉郑其明秉性的同事都戏称他为一台功率强劲性能良好的“执行机器”,为了执行他几乎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你很难分辨,在午休时奔波的郑其明,是在继续上午的工作,还是已经开始了下午的工作。他深谙执行工作的性质,全看案情需要,情况出现了,很可能转瞬即逝,非得全神贯注不可。在今年“十一节”放假休假期间,郑其明同志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的电话,说被执行人李某从外地回到家中,执行员郑其明接到电话后,没有以过节为由推脱,他一方面向庭领导汇报情况、联系人员,一方面速回庭里准备手续,在最短的时间里与另外两名执行员一道赶到了现场,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到庭。在法律震慑面前,李某逃脱债务的妄想破灭了,主动偿还所欠债务21万元。 三是累而不怠,以苦为乐。凡是在法院工作过的人都知道,法院没有一个好干的工作,个个都是苦差使,审判执行工作更是苦上加苦,累上加累。而郑其明同志视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在执行岗位时,经常自觉加班加点,起早贪黑,没明没夜的努力工作,由于执行工作的特殊性,无数次都是天不明就出发,摸着黑回家,中午饭在乡下或路上吃,有时甚至不吃的机会不计其数,牺牲了不知道多少个休息日。如在执行田某申请执行孙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申请人田某因该事故造成腿部残疾,每次来法院均是拄着双拐,家里更是因看病一贫如洗。对此情况,郑其明同志看在眼里急在心头。而被执行人孙某故意长期躲避执行,行踪不定,致使案件无法执结。为尽快执结该案,郑其明同志先后六次组织执行人员拟对其实施拘留措施,其中两次是夜间行动。最终,在去年农历腊月二十九日凌晨,兵分两路,将其堵截在家中,该案件圆满执结。事后,田某再次拄着双拐,来到法院,这次不再是委屈和眼泪,而是双手捧着自己在大红纸上亲自写的洋洋千言的感谢信。 四是廉洁自律、两袖清风。郑其明同志坚持依法办案,强化严肃执法的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注重廉洁自律,把公正执法作为最高的职业道德来对待,勇于坚持原则。能努力做到不为私权所屈,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利益所动。先后多次拒绝当事人的吃请送礼,登门道谢。如在前不久执行的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送来现金2000元,其坚决予以拒收。再如数起案件在圆满执结后申请人要求给钱给物都被断然拒绝。 郑其明同志一直在用踏实的兢业精神和不懈努力的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司法为民的措施,以创新的工作思路,务实的工作作风,彰显着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着法律的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