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如你 亦如星光 在我们身边 总有一些人 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闪闪发光 在朴素的生活中春风沐人 …… 周口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辟【周检微光】专栏,聚焦那些默默无闻、辛勤付出的检察干警,通过文字与镜头,捕捉那些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闪烁着不平凡光芒的瞬间,展现周口检察人真实、质朴而又动人的风采。 我是商水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万鹏,55岁,自1997年荣幸加入检察大家庭以来,先后在政治部、公诉科、反贪局、控审科、案管办、侦查监督局、检察一部工作。在这漫长的司法实践中,我亲历了无数案件,见证了社会的纷繁复杂与人性的多面。我时刻警醒自己,作为法律的守护者,不仅要勤勉办案,更要追求卓越,以司法公正这把“标尺”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社会公正。在这众多案件中,有一宗尤为深刻,至今记忆犹新。 乔、杨二人因债务问题相互厮打,乔某(女)左眼眉骨粉碎性骨折,杨某(男)右手掌底拇指侧粉碎性骨折。后经调解,杨某赔偿乔某一万元,双方和解。 看似简简单单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但在办理中我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地方。比如:掰扯拇指能否造成掌底粉碎性骨折?出警时为何杨某赤裸下身与乔某纠缠在一起?两人互殴能造成杨某衣裤被拉扯掉吗?种种迹象似乎隐藏着未揭示的真相,有必要对杨某的伤情成因进行鉴定。经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沟通,被告知省内鉴定机构暂无法出具伤情成果鉴定。 哎,也许案件事实就是这样,是自己多想了?我合上卷宗,揉揉疲劳的双眼,已是晚上八点多了,明天向领导汇报,简单的轻伤案件,双方已调解、谅解,矛盾已化解,犯罪情节轻微,依照法律规定对二人作不起诉处理。 这个念头刚一闪过又觉得不妥,想起了前辈的教诲:持衡者须初心公平,不偏不倚。慎重起见,我还是决定补充侦查,弄清杨某的伤情成因,解答心中疑虑,给当事人一个交代。 经多方联系,我找到湖北省一家鉴定机构对杨某伤情成因进行鉴定。经过一个月的漫长等待,杨某的伤情成因为“震荡伤”,也称拳击伤,是打击别人时冲击形成。该鉴定结论推翻了杨某亲属称该伤系乔某殴打所致的不实证言,解决了现场围观人员害怕杨某及其家人报复而不敢作证的问题。 经我多次做乔某的思想工作,打消了其顾虑。同时,我在村里调查时,从该村小卖部一闲聊人员口中得知,杨某妻子到场是其嫂子给杨某妻子发了一段现场视频。我们迅速找到杨某妻子,做通思想工作后,她主动提供了手机内现场视频,以之为突破口,最终取得该案相关证据,还原了案件事实真相。 原来,乔某曾是杨某堂嫂,后改嫁他村。杨某欠乔某钱款,经多次讨要未果。这一天,杨某酒后遇见乔某前来讨要欠款,杨某恼怒,辱骂了乔某,乔某回骂,矛盾升级。杨某便挥拳击打乔其头部,致乔某左眉骨骨折,杨某手因猛烈冲击掌底粉碎性骨折。乔某被打伤,满脸是血,遂用双手抓住杨某右手拉扯,并不断骂杨某。杨某遂又欲羞辱乔某,便自己褪去衣裤,将乔某压在地上进行猥亵。因杨某、乔某皆有伤,乔某误以为杨某伤是自己掰撇造成,害怕被追责,遂同意与杨某调解。到案后,乔某按杨某事先安排说辞,不敢叙讲真相。 该案提起公诉后,杨某以强制猥亵罪、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杨某伏法后,乔某来单位感谢我。当时的场面历历在目。她抓住我的手一个劲地抖,满眼是泪,语无伦次说着:“谢谢你,你还了俺清白,给了俺做人的体面。” 每当想起这段过往,我内心五味杂陈,处理一个案件或许只是一名检察官的日常,但这可能是一个人的一生,司法办案唯有不折不懈,坚守初心,才能实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