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新一轮循环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沈丘县检察院以“民营企业维权中心”为平台,组织专人深入多家企业走访座谈,倾听呼声,并通过与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等形式,认真研究服务方案,形成了一套优化服务的具体措施。 ——立足检察职能,着力做到“五个及时”。及时倾听企业家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解答企业在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妥善处置涉企控告申诉案件,及时查处危害企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及时预防企业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 ——立足市场规律,着力做到“五个慎重”。慎重在企业办案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冻结企业帐目和银行帐户,慎重扣押企业涉案财物,慎重着检(警)服,开警车到企业办案,慎重宣传报道企业职务犯罪案件。 ——立足发展需要,着力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越权办案,插手企业经济纠纷,严禁借口办案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严禁利用办案到企业吃拿卡要,严禁利用办案到企业接受赞助与拉赞助,严禁利用办案到企业报销各种开支费用。 建立健全了四项工作机制。一是检企联系制度。检察机关定期到企业走访调研,及时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二是投诉服务机制。公开投诉电话、接待窗口,统一受理企业的申诉。凡企业的申诉,一律纳入“首办责任制”,实行专人负责,限期办结。三是开通举报绿色通道。凡企业对经济监督、行政执法、司法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的举报控告,实行专人接待、专班办理,由检察长把关,依法快结。四是建立对检察人员投诉查处机制。企业对检察人员的投诉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