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县区动态 >>沈丘县 >

沈丘检察院实行车辆“点名”制度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29 〗
    加强对警车的管理,沈丘检察院对院里所有车辆实施集中管理,每天早晨由督察部门和计财部门对全院所有公用车辆进行“点名”。严防公车私用、车辆夜不归院。同时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聘请公安交警人员为全体司机上安全驾驶课。实现了连续多年无公车私用现象和安全事故发生。

分享给朋友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给你的朋友。
中国长安网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周口市政法委 | 豫ICP备07502756号
豫公网安备 41160202000088号  |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