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检察院出台办法重奖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成果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28 〗
为努力打造学习型检察院,培养一大批知识型、专家型检察官,使该院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近日,沈丘县检察院出台奖励办法,表彰在检察理论研究中做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该办法称,沈丘县检察院将设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成果奖励基金,对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实行成果奖励制,凡在规定范围内产生的与检察工作实践紧密相关的调研报告、文章、著作或司法解释建议、立法解释建议可视为检察应用理论研究成果,经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审核评定,分设一、二、三等奖,给予不同等次的物资和精神奖励,成果受到中央或省级以上理论权威部门肯定的,更给予重奖,最高奖励达5000至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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