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丘县院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不断加强控申接待工作,提高文明接待水平,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院将强化民生意识、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作为规范文明接待的基础工作来抓。要求接待人员心里装着群众,克服居高临下不理人,板着面孔教训人的接待方式,杜绝冷淡、躲避、推诿作风,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来访者,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待、一片真心解难。耐心倾听上访人员的陈述,耐心解答他们的疑问,及时办理回复要求合理的事项。在接待过程中着装整齐、举止文明、挂牌接待,做到“五个一样”,即老百姓与干部一个样;无理与有理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重访与首访一个样;外地人与本地人一个样。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解决问题有回声”,使到检察机关申诉、控告、举报、上访的群众能够满意而归。为了营造良好接待环境,该院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投入专门资金用于控申接待硬件建设,在接待室配置了空调、饮水机,开通了电话举报、自动录音系统和网上举报,安装了电子触摸屏,将检察机关的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等法律知识以及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公约、投诉指南等内容装入触摸屏,方便来访者查询。在人员配备上向控申部门倾斜,安排3名检察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到控申部门工作,其中安排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老同志专门负责接访工作。他们通过开展举报宣传周、上街进行法律宣传、给中小学生讲法制课、张贴宣传挂图、散发宣传资料以及接待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深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畅通信访渠道。 该院将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接访工作作为规范文明接待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完善检察长了接待制度。每年年初,将检察长接待日程表通过电视、公告等形式公开,让人民群众知晓。同时推出预约接待和上门服务接待方式,上访人可以通过举报电话提前和检察长预约,在约定的时间由检察长亲自接待。对交通不便或身体残疾的上访人,由检察长带队上门接待。在接待中,能立即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批办相关科室限期办理,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3日内转其他机关办理。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接待人员对本院管辖的首次控告、申诉和举报,按照“负责接待、负责办理、负责答复、负责息诉”的原则依法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全程负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缓解了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避免了当事人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久诉不息现象的发生。推行接访工作规范化,建立接待工作规程,实行流程化管理。从接访登记开始,按照时间顺序对案件流经的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环节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办案期限、注意事项等作出明确规定,制作了《控告举报工作流程图》、《刑事申诉工作流程图》、《刑事赔偿工作流程图》,以直观、规范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该院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求办案部门改变“就案办案”的思想,在办案过程中,对可能引起上访的问题和情节要详细调查,向案件当事人解释清楚,减少和避免当事人因误解而上访。实行紧急案件“大接访”工作制度,一旦突发紧急集体上访事件,在全院抽调政策水平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警组成应急小组,对事件的处理进行综合“会诊”。针对易发生涉法上访的环节,加强控申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控申部门对不捕、不诉、不立案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和“案后监督审查”,对可能引发上访苗头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在疑难复杂案件审查过程中,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人大和县委政法委报告,争取领导和支持。同时,认真听取申诉人、诉讼代理人、原案承办人对案件的陈述意见,使申诉人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消除申诉人的疑虑,为罢访息诉工作打下基础。加强对外合作,共同做好接访工作,主动与信访、纪检、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配合,定期通报信息,了解接访情况,互相协作,尽最大努力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对涉及到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处理的问题,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在“不失职、不越权”的前提下,及时与相关部门配合,尽快给来访群众一个较满意的答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不简单地一推或一转了事,而是当好来访群众的“引路人”,尽可能为来访者排忧解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