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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树立民生意识执结五年难案解民忧

〖信息来源:郸城县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16 〗

近日,郸城县人民法院主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曹海彬,带领执行干警强力迅速执结一起养子5年拒付赡养费的“骨头”难案,不仅促使养子一次性付清拖欠5年的赡养费,而且令父子尽弃前嫌回复和睦关系。这是该院牢固树立民生意识,不断加大民生案件办理力度,从而有效解民忧、护民生、促和谐的又一生动实例。

申请执行人李某1927年生,现年81岁。5年前李某在养子和婚生子之间分房子和土地时,家庭出现不同意见,其养子便拒绝履行李某的抚养义务。李某多次找其养子要求履行抚养义务,养子拒绝拒绝履行,并扬言断绝父子关系。一个和睦的家庭就此破裂,李某的生活也没有了着落。无奈之下,李某于2003年将其养子起诉到郸城法院。郸城法院迅速审结了案件,判决养子每年支付李某生活费用1200元和小麦500斤。判决生效后,李某的养子以外出打工等方式拒绝执行。李某多方反映问题,有几次到郸城法院时,身无分文回家的路费都没有。看到80余岁的群众生活如此困难,主管副院长和执行干警多次用自己微薄的工资接济李某。但由于被执行人难找、可执行的财产难查,案件5年来没有进展,群众的切身利益遭受到迫切的损害。

民生无小事!郸城法院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一方面安排李某注意其养子的动向和财产状况,一方面采取其他措施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当得知李某的养子从外地回家收麦的消息后,主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曹海彬果断做出行动,带领干警兵分三路奔赴工作第一线。一组干警迅速到被执行人家拦截被执行人同时做其思想工作,一组干警到申请人李某家让李某协助做其养子的工作,一组干警找来对其家庭状况比较熟悉的村支书做配合协调工作。在被执行人家,曹海彬副院长通过各种形式反复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从情理上教育他,父亲养活自己这么多年恩重如山,你现在同样做为父亲应该能体谅身为人父的难处。一方面从亲情上感染他,告诉他家和万事兴的道理,否则只能使亲情破裂,被乡里乡亲所诟病。一方面从法理上说服他,逃避执行结果只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并出示了拘留和罚款手续。在郸城法院干警的艰苦努力下,在乡里乡亲的带动影响下,在法理人情的感召威慑下,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愿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立即现场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也一次性付清了拖欠父亲5年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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