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人民法院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以及追索赡养费等涉及民生案件的特点,从维护人民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坚持五字方针加大涉及民生案件的办理力度,公正高效及时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简化办案程序,坚持一个“快”字。该院实行3分钟立案措施,对当事人的起诉立即审查,符合条件的在3分钟内立案并立即移送业务庭。对收到的案件采用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的方式,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案情清楚、诉求单一的案件一律按照速裁程序办理,简化一切可以简化的诉讼程序,从立案到开庭、宣判,以“一站式”服务的方式予以快审、快结,做到“快立案、快送达、快庭审、快结案”,第一时间化解当事人纠纷。 倡导巡回审判,坚持一个“便”字。针对涉农民生案件当事人交通不便、年老体衰的特点,该院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倡导业务庭室巡回开庭,巡回法庭不定期到案件所在镇村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并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用缓、减、免手续,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达到宣传法律、化解信访隐患的目的。 加强诉讼调解,坚持一个“和”字。该院结合当地审判实际加大调解力度,在审理中不仅讲法理,而且更讲情理。在时间上,实行诉前、诉中、诉后和执行调解;在方式上,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在方法上,积极探索以案析理、外力劝说、位置互换等有效调解方法。力争通过调解认真分析纠纷产生的根源,向当事人阐明法律规定,通过明理释法,敦促当事人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运用亲情感化,坚持一个“情”字。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特别是赡养、抚养和邻里纠纷等案件,法官在庭审中注重与当事人亲情沟通,有针对性地发挥当事人的亲友、邻居、当地基层组织的外围作用,以情感人、以情动人,促进案结事了。 加强权益保障,坚持一个“实”字。对于已审结的涉及民生案件,注重回访,想方设法劝服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经劝告仍拒不履行义务的,有策略性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