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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减免十种案件诉讼费受百姓称赞

〖信息来源:郸城县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8-05 〗

为确保蒙冤受屈有理无钱的老百姓打得赢官司,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因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河南省郸城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以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告状难”“执行难”问题为切入点,决定对10类案件在诉讼费上予以减免,实行无条件立案制,在宣传栏内予以公示的同时,采取一系列硬性措施与其配套实施,受到百姓一致称赞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10种诉讼费减免和无条件立案范围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案;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款案;特困企业、濒临破产企业中下岗职工追索风险抵押金及集资款案。对于这10类案件,该院将按照法定程序和当事人所申报的实际情况,办理诉讼费减、免手续。上述措施将始终如一贯彻到执行程序。在没有特殊情况下,立案庭务必于2小时之内办完立案手续。并采取当日送达一站式服务。为保障当事人或受害人在判决生效后实体权利能够得以实现,该院按照法律规定采取诉前保全或裁定先予执行办案方式。

对于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者,该院将采取宣传到位、领导到位、程序到位、强制措施到位的运作机制,该民事制裁的予以制裁,该拘留的要司法拘留;暴力抗法或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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