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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民事审判严把六关力促公平正义

〖信息来源:郸城县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8-05 〗

为提高民事审判质量,彻底根除人民群众所反映的司法不公突出问题,郸城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郸城法院关于提高民事审判质量实施方案》及其细则,重点要求审判人员在审理民事案中,要严格把好6道关口,确保了案件质量的提高,有效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

一是合议关。强化合议庭职能,在明确责任前提下,调解书由庭长签发,判决书由庭长报主管副院长签发,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由审委会讨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一律由质检室把关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二是考核关。邀请上级法院或本院法律专业学历较高的人员命题,每月进行一次闭卷考试,一季度进行一次业务知识竞赛,对成绩优异者予以物质奖励。

三是评查关。对归档卷宗如期评查,评程序、实体是否合法,引用法律是否正确,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对评出的优秀卷宗给予通报表扬,不合格卷宗承办人在通报批评,经济上予以处罚的基础上,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四是登记关。凡制作法律文书的案件,主审法官必须持案卷宗、预收费用凭证、结案卡、主管副院长和庭长签批手续,方可加盖公章。

五是证据关。将举证、辩证、质证、认证贯穿案件始终,并在判决书上充分体现出来,落实判后答疑制度,附卷备查,达不到要求者,视为不合格卷宗。

六是回避关。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制定的回避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实行立案审查、群众举报、监察追究的运作机制,堵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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