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好十七大会议精神,避免案结事不了、胜诉不得利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郸城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执行案件顺利结案,进一步树立了司法权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执行公开。该院公开案件承办人的联系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时,将案件承办法官姓名及联系电话以背书方式告知当事人;公开执行进展,对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的查证情况和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公开涉案物品的评估和拍卖,在征询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选定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由当事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当事人放弃的,公开进行拍卖变现执行。 二是执行和解。把调解延伸到执行阶段,在执行案件的立案、执行、涉案财务的处理、分配等环节,始终强调调解,通过人性化的执行方法,弥合双方当事人、法院之间的对立情绪,避免消化旧矛盾又产生新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三是执行联动。该院成立了执行工作联动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并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案件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执行回访。对执行案件全面清理,建立台账,定期组织回访当事人,加强对被执行人执行能力的考察,抓住并恢复执行的最佳时机。通过执行回访,对具备履行能力的及时恢复执行,收到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