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人民法院以构建人民调解网络为突破口,下大力气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构建了完善的人民调解网络,实现了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双调互动”,使该院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高逾六成,对提高法院工作效率、促进案结事了起到了良好的作用。3年多来,该院在辖区内依托9个人民法庭,积极建立民调组织完善人民调解网络,通过多种途径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有效做到定分止争、稳定社会秩序,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建立调解网络筑牢调解基础。该院建立以班子成员为联络点、以民事审判庭为联络线、以基层人民法庭为联络面、三位一体的民调联络网络,采取定期检查、定期汇报的方式,促进民调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制作“法官联系卡”实现信息畅通。该院在聘任人民调解员时,将“法官联系卡”发放给每一个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中遇到困难问题时,随时可以打电话进行咨询,法官利用机会指导调解工作,使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三是注重培训指导提升调解员素质。以城镇居委会、农村调解委员会为基层调解地,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培训、现场指导;利用镇召开干部会议等时机,讲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调解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放资料书面指导,将常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精编后,用通俗的问答形式印发给人民调解员。 四是开展巡回办案提高调解员技能。利用巡回办案的机会,对人民调解员提出的问题面对面进行解答;在审理一些复杂疑难的典型案件时,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逐渐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直观感受调解方法和技巧,提高法律适用技能。 五是成立指导小组实现规范化运作。为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该院成立了由分管民事工作的副院长裴新领担任组长,审监庭庭长、民庭庭长和部分业务精通、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庭庭长为具体成员的民调指导小组,以总结调解经验、实施调解观摩、召开经验交流会、向调解员提出建议的形式,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真正实现人民调解从人民中来、为人民服务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