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县区动态 >>项城市 >

法官行为规范必须具备五大要素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09 〗

     一是必须要有坚强的政治坚定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体现。它肩负着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建设的重任,掌握着生杀予夺、判断是非曲直的权力。历史的使命、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人民法官必须在政治上要有坚定性。这种政治上的坚定性,应当表现在“三个服务”上:一是为政治服务。通过履行审判职能,打击颠覆和破坏国家和人民安全利益的各种敌对势力和犯罪活动,巩固国家政权,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为稳定大局服务。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类社会矛盾,化解民间纠纷,促进社会秩序的安定团结,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为经济建设服务。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调节经济关系,维护经济秩序,保障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建设发展。切实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具体到行为规范上,就是要增强理想信念和道德观念,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牢固树立讲政治的意识、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意识、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服务经济建设的意识。在任何时候,这些正确的观念和意识都不能动摇,否则,我们的工作就会偏轨离线,就会失去方向,就难以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的使命。

二是必须要有严肃执法的公正性。国家的法律,是执政党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体现。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线。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不仅是行使法律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法度的期盼。同时,也是党的执政能力在人民法院的具体体现。所以,法官执法公正与否,直接关系着我们党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的巩固,直接体现着国家政权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直接影响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因此,人民法官在践行法律的执法行为中,就应当时刻做到公正执法、秉公办案,这样才能取信于民,赢得民心。法律在人民群众中有了公信度,人民群众就会相信国家的法度,就会拥护我们的党,拥护国家的政权,党的执政基础就会进一步得到巩固,国家就会兴旺发达,人民就会安居乐业。古人讲“法正则国泰,律清乃民安”,就是这个道理。这种公正性,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实体公正。就是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非分明,客观公正,裁判得当。二是程序公正。就是严格审判程序,遵守法律,尊重人权,公开合法,程序规范。三是执行公正。执行是裁判结果的最终体现。就是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公正执行、公开执行,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是必须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集中地体现了党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执法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运用法律的手段,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官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系,法为民所用,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用我们司法为民的实际行为来体现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践行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权利。

    四是必须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与积极性。人民法官是国家审判权的具体执行者和最终实践者,其执法行为体现在审判工作上,就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对法律、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有强烈的爱岗敬业的职业意识。首先要忠实法律、维护法律,要把这种责任感、使命感体现在严肃执法、履职尽责上;其次,对工作要有积极的热情,饱满的干劲,创新的闯劲,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发挥出自身的光和热;第三,要不断加强学习和修养,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培养和造就良好的工作本领和专业技能,以优良的业绩奉献给社会和人民。

五是必须要有清正廉洁的自律性。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强烈反映,就是在司法过程中存在着的一些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现象。这无疑与我们队伍中间个别人执法不公、行为不端、作风不良、言语不当等不规范问题有着极大的关系。尽管这些现象是极少数的,代表不了广大法官的行为,但其带来的影响是极大的,严重影响了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影响了人民法院在社会上的公信度,损害了法官队伍的整体形象。这就要求我们每个法官必须要清正廉洁,勤政廉明。诚然,一个廉洁的法官不一定都能办出公正的案件,但一个不廉洁的法官绝对办不出公正的案件。所以,清正廉洁就为每一个法官所必须的起码要求。不论业内业外,都应注重公众形象,谨言慎行,自觉约束好自己,做到清清白白办事,堂堂正正做人;做到心正、身正、廉政。通过我们自身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维护法律尊严,操守职业道德,发扬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当然,以上所列基本要素,仅是从政治素质的角度提出的,要在审判实践中真正得以体现,还必须具备精通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审事断案能力。否则,主观愿望再好,政治素质再高,没有与之相适应的业务素质,要当好一名法官也是难以奏效的。宋鱼水同志之所以成为全体法官的楷模,除了她具有“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政治素质外,就是还有良好的法律业务素质和娴熟的审判工作技能,从而能够收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人民群众的赞誉。

总之,规范法官行为,保证司法公正,是我们每一个法官应尽的职责,也是所必须的自觉行为。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点滴入手,真正建设一支新时期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明的法官队伍。

 


分享给朋友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给你的朋友。
中国长安网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周口市政法委 | 豫ICP备07502756号
豫公网安备 41160202000088号  |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