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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国家保护 擅自毁坏法律制裁

〖信息来源:项城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09 〗

 

项城市一村民张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6.33亩,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案发后,被项城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55月至20073月,被告人张某在未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项城市范集乡冯营村的耕地上建窑,取土烧砖,造成6.33亩基本农田被严重毁坏。

依据查明事实,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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