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钱不但不还,竟然盖起小洋楼心安理得的居住,日前,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民事判决的田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田某系项城市王明口镇田老家村村民。2001年,田某与同村村民赵某在重庆合伙做生意,期间,二人经算帐,田某欠赵某19500元。后赵某多次催要欠款,均遭田某拒绝。2004年,赵某再次催要无果后将其告上法院。项城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田某偿还赵某欠款19500元。田某不服,上诉到周口中院,2004年6月,周口中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田某向河南高院提起申诉,也被驳回再审申请。2004年10月,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找田某谈话,催其履行义务,但田某以没钱为由,四处躲避,百般赖帐。2006年春季,田某在其本村盖起的一栋三间二层的楼房独院引起了执行法官的注意,经调查取证查明,田某的建房款均出自经商挣钱。项城法院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由于田某情节严重,当地公安机关遂作出了上述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