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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委政法委认真学习贯彻区委工作规定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 转变工作作风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7-12-27 〗

     川汇区委、区政府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从政行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了《中共川汇区委 川汇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的规定。文件下发到区委政法委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宗喜同志非常重视,专门签署了意见,要求同志们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并将此规定与政法委下发的工作纪律有关规定作一对照,政法委原有规定与此不符者,以此文为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李宗喜书记的要求,区委政法委一是认真学习了《中共川汇区委 川汇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的规定》。二是根据区委的规定,结合我委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区委政法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和队伍建设 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的意见》、《关于规范和加强政法系统工作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的通知》、《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的管理办法》、《机关工作先进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三是抓好区委、区政府及区委政法委规章制度的落实,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工作。坚持每周二下午学习,我听人人讲一课,人人为我讲一课,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坚持每周五下午卫生检查考评,开展创建“卫生型”机关活动;坚持每周在机关大楼走廊内办一期黑板报,开展创建“文明型”机关活动;坚持每天指纹考勤,开展创建“纪律型”机关活动;坚持每周一对工作进行讲评,开展创建“务实型”机关活动;坚持每月对工作业绩优秀的前五名同志通报表扬,开展创建“创优型”机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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