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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职责 提升法院形象--川汇区人民法院推行阳光工程,开展人性化服务的几点做法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29 〗
      川汇区法院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从关注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入手,以推行阳光工程、开展人性化服务为重点,以密切群众关系、提升法院形象为目标,先后推行了一系列文明执法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擦亮立案窗口,彰显人文关怀
      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由资深法官轮流值勤,接待来访,解答咨询,指导诉讼。充分发挥局域网的科技优势,完善案件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网上立案、分案、排期开庭、流程管理,建立科学的立案工作机制,提高立案质量和效率。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设立速裁合议庭,依法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二、坚持审务公开,增加诉讼透明度
      设立审务公开栏,公开受案范围、立案条件、收费标准、审执期限,以“阳光作业”取代“暗箱操作”。推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举证应注意的问题及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提醒当事人慎重对待自己的诉权,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采取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等形式,自觉将审判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增强了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推行司法救助,弘扬司法文明
       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对涉及老弱病残、低保失业人员及农村困难户等弱势群体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案件,收取诉讼费时依法批准予以缓、减、免。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真正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
      四、加强信访工作,畅通诉讼渠道
      一是积极推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加强法制宣传,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二是加强审判监督,推行卷宗评查和再审立案听证制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做好申诉信访接待工作,通过集中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措施,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四是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通过定领导、定人员、定案件,包复查、包稳定、包息诉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了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被评为市、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2007年,区法院面对困境,克难攻坚,开拓创新,不断前进。在服务党委工作大局方面,不讲价钱,不计得失,尽心竭力搞好服务和配合,得到区委的肯定;在案件办理方面,严格程序,公正司法,全年审、执结各类案件3405件,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新收案件在审判和执行上没有出现错案,没有引发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队伍建设方面,着眼于锻造“好品质、高素质、有气质”的法官队伍,有效的提升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在2007年全市法院目标考评中,由过去的落后位次跃居第三名,受到集体嘉奖;有8名法官分别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二等功、三等功或授予优秀法官称号;民事审判、行政审判、信访督查、司法行政、技术鉴定、司法警察等18个单项工作跨入省、市法院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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