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判联动 加强调解丰富“和谐社会”建设的司法语境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29 〗
川汇区地处周口市腹心地带,是周口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因此建设“和谐周口”的宏大目标,川汇区首当其冲。近年来,我院在区委、人大、周口中院的领导、监督下,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基础上,大力加强民间调解指导工作,调判联动,注重调解,夯实和谐社会建设下的司法语境。二00七年,川汇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1400多件,通过调解结案的案件达到800余件,占总结案率的60%强,涌现出了以沙南法庭副庭长马声亮同志为首的十多位调解标兵。目前,大力开展调解工作,已经成为我院领导和同志们的共识。我们的具体经验和体会如下: 一、调解工作重心向前移,向后移,形成“大调解”的格局 过去,由于对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我们把调解工作片面地理解为立案后、结案前的调解,认为立案前、结案后,法官不宜介入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宥于这种狭隘的“小调解”思想,束缚了法官们的手脚。我们通过学习中央和上级法院的文件、指示精神,及时破除了旧的思想束缚,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任务,很快就形成了“大调解”的调解格局。现在以司法调解为中心,以立案前、结案后调解为两翼,我院全方位地做好调解工作,做好稳控工作,极大地消除了川汇区内不和谐的因素和苗头,涉法、涉诉上访率比以往有明显下降。对于我院的这一可喜变化,川汇区委书记吴长江同志在全区政法、信访工作表彰大会上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加强民调组织建设,指导民调工作健康发展 我院现有民事审判业务庭室3个,5个基层人民法庭,都和民调组织存在着密切的联络。川汇区下辖8个办事处、两个乡,近年来人口、面积不断扩大,社会经济方方面面也在悄悄地发生着巨大变化。川汇区四大班子领导对我院常讲,涉法涉诉信访稳控工作,光靠法院100多号人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构筑司法、行政、民调立体、联动的格局,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繁荣稳定。我院领导班子认真研究分析了川汇区的民间纠纷的现实规律、解决的多种渠道,最终形成了加强民调组织建设,积极指导民调工作的部署意见。并组织川汇区所有的乡、办民调工作人员经常学习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相互交流,建立了热线联系。我院开庭审理案件,我们邀请有关民调组织的工作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当民调组织开展工作时,也请我院派员参加指导,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通过强化民调指导工作,我院更加深入到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了民情民生状况,这对开展法院的审判、调解工作,贯彻司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着更直接、更深远的意义。同时,民调工作健康发展,也分流和消化了大批本来可能进入诉讼渠道的民间纠纷、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缓解了法院的压力。 总之,通过大力加强调解工作,我们的体会是既密切联系了群众、密切了与基层民调组织的联系,也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调解与判决并重、联动,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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