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庭前诉讼指导,为调解工作打好基础。让当事人能准确把握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责任主体、赔偿原则及应当提供的证据,防止当事人错列责任主体及滥诉,增强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 二是加大调解力度,确保调解协议的实现。将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各个环节,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怨恨,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积极履行。 三是积极探索调解的新途径、新方法,力争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能以调解方式结案。在调解过程中,刑事审判人员针对不同案件的不同特点,积极借助民间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代理人以及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等一切外部力量,协助法院做好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达成调解协议,做到案结事了。 四是积极做好被害人或其亲属的工作,正确引导受害人亲属转变态度,冷静对待,让其放弃过高的赔偿请求,促成双方达成调解。 2008年3月以来,西华法院共受理5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这5起案件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全部以调解结案,调解率达100%,当庭兑现赔偿款69000余元,较好实现了“案结事了”的功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