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县区动态 >>西华县 >

夫妻双双触刑律 法院关爱暖人心

〖信息来源:西华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6-05 〗

西华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始终坚持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法律的人文化关怀,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大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近日,该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零十天,并处罚金。

被告人张某与其丈夫李某200710月份均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考虑当时被告人有一未满两周岁的女儿无人照管,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张某予以取保候审。本案经开庭审理后查明,二人均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20078月份以来,被告人张某先后三次卖给他人毒品海洛因六包,得赃款300元;李某两次卖给他人毒品海洛因两包,得赃款200元。被告人张某为了防备收监,每次到法院来都要带着其女儿。为了使被告人的女儿在其父母收到法律制裁的情况下不致流落街头,承办法官决定把张某叫到法庭。当她听说要逮捕她时,情绪很激动,当时就说只要逮捕她,就把女儿交给法院抚养。承办法官给其讲明法律规定,做其思想工作长达五个小时的同时,自己掏钱给其买来矿泉水、可口的饭菜及妇女用品,又积极联系民政部门为其提供必要的援助准备。在法官的耐心教育和感化下,被告人张某同意被逮捕并当场给其亲属打电话把女儿接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和其丈夫李某贩卖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张某属多次贩卖毒品,依法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李某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的家庭状况,充分体现法律的人文化关怀和社会效果,对被告人张某的丈夫李某从轻判处。当被告人张某接到其被法院判处八个月零十天的有期徒刑的判决时,感动不已,表示一定痛改前非,好好改造。

被告人张某、李某当即表示不上诉。


分享给朋友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给你的朋友。
中国长安网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周口市政法委 | 豫ICP备07502756号
豫公网安备 41160202000088号  |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