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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无知行盗窃 法官帮教返校园

〖信息来源:西华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8-11 〗

未满十七周岁的理某,系西华一中学三年级学生,因贪恋网上游戏,无钱上网,便盗窃他人手机。近日,西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起盗窃案件,在庭审中对理某进行说服教育,对理某从轻判处罚金2000元,帮助其重返校园。

法院审理查明,200854日凌晨5许,理某在西华县一网吧上网时,趁被害人郭某熟睡之机,将其放在裤兜内的三星E848型手机盗走。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972元。案发后,手机退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理某系未成年人,认罪悔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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