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镇某自然村“刑释”人员赵某(判刑8年),2007年9也15号从新疆某监狱释放回来后,2008年4月,他的妻子不幸车祸人亡,家中有四个孩子,他一时接受不了,思想压力大,精神受到刺激,他就写了几十页的材料,一份是写给胡锦涛总书记的,一份是写给中央其他领导的,已复印几份,准备带着材料去北京。司法所掌握了这个情况后,立即向镇政府领导和县局领导作了汇报,同时把赵某叫到司法所,给其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四天之内,司法所三次与赵某长谈,耐心、细致的开导他,对赵某提出的四个孩子的生活困难问题,协调镇党委、政府,答应只要一有指标,优先给其解决。这个信息反馈给赵某后,他激动得跪在司法所,表示不去北京上访,给国家领导人写的信也不寄了,听候当地政府的安排。 事后司法所又找到赵某所在行政村的村干部,把赵某的情况介绍一下,请行政村及时掌握赵某的动态,及时做工作,并向民政所反映赵某的情况,尽快给赵某解决实际困难。赵某的情绪稳定了。 该镇司法所对近三年来十七名刑释人员,每人都造册建档,实行镇村定人联帮,即镇包村干部与行政村干部对“刑释”人联合帮教,村里每季度要向镇汇报一次帮教对象的思想,家庭收入等情况,对重点帮教对象,采取定期回访制度,给他们吃“小灶”,定期、不定期、多层次进行帮教。 迄今为止,经该镇司法所帮教的“两劳”回归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