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法院站在创建平安太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并坚持做到“三到位。 一是认识到位。要求法官充分认识附带民事部分调解处理,不仅有利于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有利于被告人安心服刑和改造。 二是思想工作到位。案件受理7天内,承办法官要组织原、被告人双方或其家属进行调解,尽可能促使被告人积极筹措资金赔偿。对于那些明显超过法律规定的赔偿要求,法官耐心向被害人释明法律,讲清道理,促使其改变要求过高的想法。 三是督促履行到位。抓好调解协议的督促履行工作是案结事了的关键,该院不单纯以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了事,而是在达成调解协议,通过加强督促落实,促使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规定的赔偿数额、支付期限等如约履行各项义务。 截至12月19日,该院办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72%调解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