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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开展“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平安建设

〖信息来源:太康县委政法委〗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7-12-19 〗

 

 

按照全县 “干部下基层,全民抓平安”的统一部署,太康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针对农村经济文化水平比较落后,群众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普遍欠缺,发生纠纷后不少群众不懂得如何正确解决的情况,开展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活动,让法官走进基层,让法律进入乡村,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各种社会矛盾的发生。

 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法律服务工作深入乡村。该院抽调民事、刑事、行政等业务庭法官成立了太康法院法律服务宣传队,深入乡村,为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同时各法庭辖区内也都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定期在大型活动场所、集市等人口集中的地方进行流动性的法律宣传,通过摆放宣传版面、发放法律资料、义务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深入了解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救济能力。该院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各乡镇、企业、学校等基层社会领域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23个,主动为法律联系点的干部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乡村、集市、社区开展法律咨询17次,到企业、学校上法律课9次,深受当地群众欢迎。同时深入调查分析法律联系点涉法涉诉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预防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二是实行案件巡回审理制度,使典型案件的审理进入乡村。按照便民利民的司法要求,鼓励法官走出办公室,走出审判庭,走进基层,有的放矢地拓展巡回审理阵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选取那些社会影响大、在当地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或者当事人生活困难、行动不便、当事人所在地交通不便的案件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巡回审理,审判人员通过判后说法,针对案件的特点向旁听群众现场讲解与案件相关的法律知识,以此来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一方面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宣传教育效果,另一方面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各基层法庭针对当前赡养案件较多的特点,选择了一批赡养案就地开庭,不仅让群众熟悉了庭审程序规定,也受到了法治教育。

三是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将各种矛盾消化在基层。该院与人民调解员建立联系网络,帮助人民调解员组织完善机构,制定日常工作制度;对基层民调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建立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审理的反馈制度以及案件委托调解制度;对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审理时及时与调解委员会勾通,邀请他们参加庭审,对一些简单的案件,在诉前诉中可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以上活动的进行,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组织成员的业务素质,较好地发挥了民调组织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将各类社会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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