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法院采取 庭前协调、庭审调解、宣判后释疑等措施化解当事人之间的行政争议。对行政诉讼未能解决的争议,合议庭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积极建议党委、政府、人大等机关参与解决矛盾,从根本上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促进了辖区“官、民”关系和谐及社会稳定。五年来,该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407起,全部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连续五年无涉法上访案件的预定目标。 |
太康法院采取 庭前协调、庭审调解、宣判后释疑等措施化解当事人之间的行政争议。对行政诉讼未能解决的争议,合议庭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积极建议党委、政府、人大等机关参与解决矛盾,从根本上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促进了辖区“官、民”关系和谐及社会稳定。五年来,该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407起,全部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连续五年无涉法上访案件的预定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