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法官司法便民服务群众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11 〗

太康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指导司法实践有序开展。在审判工作中,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方便辖区群众诉讼。特别对孤寡老人、残疾人和不便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给予多种便利,采取立案上门、调解到家、开庭入园等做法。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解决了当事人诉讼难的问题,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图为:2008年7月4日,该院老冢法庭法官将当事人自动履行的2万元赔偿款送到五里口乡五东村受害人卢本良老人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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