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燕(化名)与丈夫葛壮(化名)结婚一年多,发现丈夫患上了癫痫病,赵燕不但不对丈夫尽照顾义务,反而因此经常与被告发生争吵,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近日,太康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离婚纠纷案,对原告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2006年农历10月16日,太康县杨庙乡商岗村的赵燕与了太康县杨庙乡葛庄村的小伙葛壮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后来,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后没多久,二人便一起出外打工,夫妻恩爱有加。2007年底,赵燕与葛壮一起返家探亲,其间葛壮身体经常出现不适,在家人的催促下,葛壮去医院做了检查,没想到自己竟患上了癫痫病,这给赵燕的心理蒙上了阴影。在丈夫需要妻子悉心照料和心理安慰的时候,赵燕却经常为此与丈夫发生争吵,并决定与丈夫离婚。 法院认为,赵燕在丈夫生病期间不履行照顾义务,起诉离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且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遂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