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法院针对目前司法统计工作中存在司法统计材料不规范、填报数字不准确、项目混乱、没有统一报送格式等主要问题,专门制定了《太康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统计报送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司法统计工作,为我院司法统计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及我院的业务管理正规化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 按照院里规定各业务庭于每月25日前,各个业务庭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格式,每月按时报送,将本部门当月收结案数报到院专职统计员处,要求报送的统计材料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对于在报送统计材料中出现迟报、错报、漏报、错字、别字等情况同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对每月的司法统计报送工作实行当月通报,并纳入年终部门绩效考核。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每个业务庭指定一名司法统计报送员,由院里聘请专业人员,针对司法统计报送材料中涉及到的专业性知识和经常出现的问题开展定期的培训,提高各庭统计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