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法院重视刑事审判量刑工作的规范化,采取五项措施将量刑纳入法庭审判程序,推行阳光量刑,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量刑的监督,使刑事审判工作在广大群众面前揭开了“神秘面纱”,增强了刑事审判量刑工作的公开性、均衡性、透明性和科学性,实现了开一次庭、惩戒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一、在庭审辩论阶段,根据庭审质证认证情况,结合犯罪起因、情节及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方面,由控辩双方提出对本案的量刑建议和理由,并记录在案。 二、对矛盾较为激化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加大庭审中的调解力度,参加旁听的双方当事人亲属在庭审后,可以向法庭提交自己对案件量刑意见的书面材料,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和双方之间矛盾的化解等因素是对于刑事量刑部分有很大影响的,以此促成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向良性方向发展。 三、邀请陪审团成员参加刑事庭审,并在休庭期间,专门召开陪审团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并制作评议笔录。陪审团成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通过庭审,他们对案情有了详细了解,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案件发表意见,并对如何量刑提出自己的看法。 四、加大当庭宣判的力度,能当庭宣判的案件,就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后,进行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案件,合议庭在评议时,要充分注意控辩双方及陪审团的量刑建议,结合法律,审慎的做出判决。 五、强化对刑事庭审的宣传报道工作,经常性的在辖区电视台转播一些庭审实况,增强刑事审判的透明度,起到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刑罚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