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管理创新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1-08-24 〗
《河南日报》8月15日刊登了新十八谈和谐篇《惠风和畅开新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召开了班子会、座谈会,深入学习,认真讨论,把学习和谐篇与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努力转变思想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新十八谈和谐篇《惠风和畅开新篇》深刻分析了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路、重点、和目标,对进一步做好周口司法行政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创新工作思路、方式、方法,努力做好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各项工作。要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制度创新,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核心理念、与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两个教育、突出基层和基础两个重点有机结合,融入制度建设,构建起符合周口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的社会管理制度体系。要担当起加快构建和谐平安周口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为周口追赶型、跨越式发展保好驾、护好航,确保社会形势基本平稳,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感和幸福感,让全市人民共享发展和稳定的成果。 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领导方式的具体转变,是从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是在加强中创新,在创新中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团结和带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一要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上实现新突破。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工作理念,整合社会资源,深入推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全面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构建全社会总动员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实现司法行政效能的最大化。 二要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上实现新突破。要切实履行《人民调解法》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依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要在特殊人群帮扶管理上实现新突破。要大力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有条件的地方,积极争取建立由政府投入、社会各界支持的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公益劳动为一体的有一定安置规模的过渡性安置基地。要认真落实全省《关于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负责执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 四要在加强法律服务管理上实现新突破。法律服务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是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教育、组织、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有效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实现科学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要在服务保障民生上实现新突破。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的专业优势,认真做好诉讼代理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积极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服务。要进一步立足职能,从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更深层次需求出发,在服务内容、手段、方式、渠道等方面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实惠。要进一步找准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着力点,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和覆盖面、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六要在健全完善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基层基础是整个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的重要根基和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工作精力和注意力更多放到基层,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向基层。在全面完成司法所建设的基础上,要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理顺管理体制,整合工作职能,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司法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把司法所打造成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综合平台。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司法行政机关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平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和“三具两基一抓手”工作方法,开拓创新,务实拼搏,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任务,为实现周口快追赶、惠民生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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