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西华县王某骑着摩托车进行抢劫,不料受害人根据摩托车找上门来。近日,西华县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8年1月25日晚,王某在朋友家喝酒后骑着朋友的摩托车回家,当他走到叶桥行政村村北一小桥时,见一女子在打手机,遂生歹念,跳下摩托车进行抢夺,遭到女子奋力反抗。但最终王某还是将该女子的手机抢走,立即骑摩托车逃回家。就在王某跨上摩托车时,被抢女子认出王某所骑摩托车是其一熟人的,遂找到摩托车主人。摩托车主人告诉被抢女子,摩托车被其朋友王某借走。被抢女子随即在村民的指点下来到王某家,发现王某正躺在床上睡觉,抢来的手机还放在床前的桌子上。面对被抢女子的质问,王某无言以对,只得将手机退还给她。王某怕被抢女子报案,就赔偿对方8000元私了。 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获知此事,很快将王某抓捕归案。线索提供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