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市公安局督察支队联合市交警支队督察部门,对我市警车使用情况进行查处,发现警车驾驶员多数没有穿警服。 当天,督察民警在市区内共布置了4处警车纠察点。当日上午9时许,在市区八一路与七一路交叉处警车纠察点,一辆车牌号为豫P2825警喷涂警用标志的面包车驶过来,督察民警上前拦下。督察民警经检查,发现这辆警车是太康县看守所的警用车辆,该车驾驶员是正式干警,自称是到市公安局汇报案情的,但驾驶员没有按要求着警服,没有携带该车的行车证。 督察民警当天在市区内共检查警用车辆56辆,暂扣无牌警车1辆,查获套牌警车两辆、驾驶人证件不全警车4辆,收缴警牌1副。在检查中,督察民警发现,大多数警车的驾驶人没有穿警服。线索提供郁发顺许素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