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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法干部严守“四项工作纪律”市委政法委邀请社会各界监督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24 〗


   严禁警车乱借乱停、闯禁行,驾警车到旅游景点游玩,市、县两级所有政法干部工作日内一律实行“禁酒”……这是记者从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大会上了解到的。据介绍,我市政法部门严格制定了“四项工作纪律”。从即日起,纪律专项督查工作也全面启动,市委政法委将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同时邀请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394-8122056。“四项工作纪律”内容涵盖4个方面。一是加强对警用车辆的管理。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对警用车辆违规违法行为整治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严禁警车乱借乱停、警笛乱鸣、闯禁行,驾警车到旅游景点游玩、到饭店宾馆和公共娱乐场所吃喝玩乐以及酒后驾驶警车等行为。二是规范政法干警执勤执法行为。干警要文明执法,使用服务敬语,摒弃服务忌语,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急群众之所急,讲求工作效率,及时妥善办理群众申办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事宜;耐心解释不符合政策的申办事宜。民警执勤执法须按规定着装,执勤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装备齐全。严禁对求助的群众采取冷、横、硬、推等不负责任的态度,更不许与群众对吵、对骂,或耍特权、逞威风;严禁对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罪犯、劳教人员等实施打骂、体罚、刑讯逼供。三是严格实行“禁酒令”。除公安干警继续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外,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和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的政法干部在工作日之内一律实行“禁酒”。四是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各级政法部门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的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保证随时互通信息;严禁值班时脱岗、误岗、漏岗;所有政法干警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严禁在工作期间打牌、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允许参与赌博。

  据了解,如有违反“四项工作纪律”的问题,一经查实,警车予以扣押、没收;对违纪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辞退、开除处分;因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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